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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31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31 作者:应急中心 访问量:7578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0231231,受冷空气影响,近地面风力增大,湿度降低,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定于2023123118解除本次(2023年12月20日8时启动,12月25日18时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