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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衡水市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3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15 作者:办公室 访问量:238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政协衡水市七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303号提案的答复

 

郭耀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召开企业座谈会议

市生态环境系统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方面的诉求建议,现场解答政策疑问,为企业排忧解难。在生态衡水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更新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企业开展治理提升。

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

生态环境系统落实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鼓励企业积极争创高绩效水平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或执行一定比例限产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保障豁免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

非现场手段减少打扰

应急响应期间,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分表计电、涉气企业监管平台等非现场手段进行分析研判,推送核实疑似问题线索,提高执法效率,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造成干扰,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在衡水市数字政协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6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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