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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0 作者:admin 访问量:1599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张占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始终注重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以整改到位为目的,同时不断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的执法理念。执法人员每到一家企业,都会对企业排污点和环保设施逐一检查,查找管理漏洞,对企业实施全方位、系统性检查,对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提前预警督促整改,最大程度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对于发现的一般性环境违法问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在立案处罚的同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指导帮助企业制定问题整改提升方案,帮助企业进行整改。

同时,对我市战略性新型产业、重点出口企业、零排放微污染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保证正面清单内的企业能够正常运营生产。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9日      

 

 

 

  导: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韩    2226969

       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