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符会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局先后印发了《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衡水领办〔2019〕38号)、《2019年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方案》(衡水领办〔2019〕39号)和《衡水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方案》(衡水领办〔2020〕14号)。先后邀请多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单位来我市介绍先进的治理技术,借鉴学习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先进治理经验,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2019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510万元,2020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927万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了818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1539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动落实
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在县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做好本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底,计划累计完成121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784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
二、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统筹资金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护、运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农户自费+政府补贴”的补贴机制。用好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统筹好中央改厕专项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发挥资金“组合拳”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发挥村民的参与权、主动权、监督权和决策权。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生活污水进行原位消纳,杜绝乱排乱倒,彻底解决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9日
签 发 领 导: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韩 冰 2226969
抄 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