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朱洪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全力做好民生实事,我局先后印发了《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衡水领办〔2019〕38号)、《2019年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方案》(衡水领办〔2019〕39号)和《衡水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方案》(衡水领办〔2020〕14号)。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019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4510万元,争取中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资金3127万元,争取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完成县奖补资金45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任务困难县补助资金1600万元,争取厕所改造补助资金1555万元。2020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927万元,组织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安平县、故城县、阜城县、高新区、滨湖新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目前,有关县市区均已初步完成项目方案编制,正在开展立项、可研审批等工作。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在县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做好本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累计实现121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784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
二、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力度,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畜禽资源化利用、污水管网建设、清洁小流域建设、河湖整治等各级各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推广枣强县、武邑县“户收集、村转运、乡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第三方运维模式,督促各县市区在学习其它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创新适合的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舆论引导,带领村民提高环保意识,杜绝乱排乱倒,彻底解决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9日
签 发 领 导: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韩 冰 2226969
抄 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抄 送:衡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