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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局机关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18-23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