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衡水市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5-11-29 作者:宣教中心 访问量:746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求,11月29日,我市已完成对交办的第二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

相关信访举报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批)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3HB202511180057衡水市桃城区协兴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规占用,1号楼非法占用消防通道。衡水市桃城区涉及利益纠纷问题生态

1.关于“协兴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规占用”问题,经调查,“协兴小区”于1994年开始建设,1995年竣工并入住,该生活区仅有“协兴生活小区1号”1栋建筑,建筑层楼6层,共3个单元,36户,东西长43米,南北宽14.7米。,南侧为本生活区单层储物小房,北侧、西侧和东侧均为围墙,与住宅楼间距分别是2.8米、2米和0米。该小区属桃城区“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未设置小区绿化带,因此不存在“被开发商违规占用”情形。
    2.关于“协兴小区1号楼非法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经调查,信访举报人反映的“协兴小区1号楼”在“协兴小区”附近有两处可能地点,分别为“协兴生活小区1号”和此小区东邻的“榕和住苑小区1号楼”。桃城区对该两处地点均进行了逐一核查。①2025年1月3日,街水市桃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收到省总队、市支队交办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网名留言交办单》,反映的“衡水市桃城区协兴1号楼消防车进不来”的问题线索,与信访人反映问题内容相似。桃城区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开展消防车通行测试,消防车可行驶至协兴1号楼西南角外侧场地。可铺设水带干线至北侧单元出入口开展灭火救援行动,所以不存在非法占用消防通道问题。11月20日,桃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出据相关证明。②“榕和佳苑小区1号楼”小区土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现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消防通道等建设内容均符合规划许可,现场未发现非法占用情况。

不属实加强对城市违法建设监管衡水市桃城区将持续高度重视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对于查实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彻底整改,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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