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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4月27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28)同时废止。
2022年4月12日
相关文件 :1.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pdf
2.《衡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