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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问题(九)(三十五)(五十二)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方式:2220649 hssggzx@163.com
衡水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四个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