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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三)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0 作者:土壤科 访问量:5894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三)验收销号公示

 

按照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对“衡水湖多从山东位山线引黄河水,途径衡水市故城县、枣强县、滨湖新区10个城镇71个傍河村庄170公里,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管理薄弱,污水直排入河现象时有发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720日至20217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电话:2126595       邮箱:hshbtrk@163.com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三)整改情况清单.doc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7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