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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扣缴分配2018年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的通知》(冀财资环〔2019〕47号),对2018年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进行扣缴分配。其中,我市获得2018年省生态补偿金年度奖励800万元,获得省受污染区域补偿资金4890万元,奖励资金与补偿资金均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