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领办印发《关于2021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为优秀等次,位列全省第一。
2021年,我市秉承系统治水的工作思路,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推动实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开展,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13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考核目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76.9%,超年度目标15.4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三个月在全省位列前三,累计获得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奖励资金700万元。获得省级跨界河流断面生态补偿金10920万元,占全省总补偿资金的64.5%。
我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断面监管考核体系,按照“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的工作思路,科学实施重点河湖水质整治达标专项行动;落实市、县重点河湖断面巡查巡视及水质自动站数据分析报告预警工作机制,按照“有水监测、无水监管”原则,对辖区内15条河渠、42个断面、14项巡查内容每半天巡查一次,“人防+技防”,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闭环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统一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标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攻坚克难,全力推进美丽衡水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