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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再创佳绩

发布日期:2021-04-12 作者:水科 访问量:3490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近日,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衡水市位列优秀等次!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加快推进园区外涉水企业进区入园,开展落后行业和产能淘汰,制定环境准入清单,加强工业聚集区监管,保障污水达标排放。二是细化控制单元划分与管理,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排名,落实国省考断面“五个一”工作机制,全力消除劣Ⅴ类水体,持续推进河湖减排扩容。三是突出抓好衡水湖保护,建立引水补水长效机制,开展引水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衡水湖调查和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有效保障衡水湖水质达标。四是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推进农村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立水质监测长效机制。五是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提标改造和建制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提高城区水环境质量。六是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整治,改善农村地区水环境质量。七是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2020年,我市10个国省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比例达到80%,较2016年提升7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较2016年下降50个百分点;市区9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中已处于长治久清阶段;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市建成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00%达标。圆满完成“十三五”收官任务。

2021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起步之年,我市将持续贯彻“水市湖城”生态发展理念,做好“三水”统筹,为实现“有河有水,有水有鱼,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