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划定)、“立”(标志设立)、“治”(违法问题整治)三项重点任务,牢守饮水安全底线,我市全力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评审完善及上报工作,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核。
为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我市以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为契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检查,建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登记制度,并多次进行复核复查,校准信息资料。严格标准规范,举办专题培训会,全面解读国家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最新政策,进一步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撤销有关事项,科学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工作进度时间“攻坚”表,定期上墙公示,挂图指挥作战,有效传递压力,推进工作落实。我市13个县市区118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全部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准备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复。
“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完成为有效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我市全面落实饮水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