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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按照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问题(34)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方式:2226938 hshbsk@163.com
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四个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