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十)(十六)(四十八)验收销号的公示
按照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问题(十)(十六)(四十八)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方式:2226938 hshbsk@163.com
市级销号材料—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四个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