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 >> 大气污染防治

衡水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第一批)

发布日期:2019-10-23 作者:大气科 访问量:4805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衡水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19年1023日—10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对清单项目、企业有异议,均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杨亚矗  0318-2128179  

    邮箱:hssdqk@163.com

衡水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