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衡生态环保委办〔2017〕1号
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