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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维持2019年1月1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8 作者:admin 访问量:1346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未来十天,虽然有间歇性冷空气过程影响,但位置偏北,势力弱,过境快,气温在逐渐波动中小幅回升,中南部地区兼受逆温和高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总体不利。受此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目前我市空气污染过程将持续,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清除。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字函[2019]1号)的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向全市发布继续维持2019年1月1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