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提升办案效能,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10日。
二、公示内容
《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衡水市育才街嘉利中心(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内部审计)科,邮编:053000
2、联系电话:0318-2166373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thjfgk@163.com
附件: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