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分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局党组统一部署,市局党组巡察组在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对中共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分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和选人用人、财务审计两个专项检查。2024年4月17日,市局党组向武邑县分局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局党组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分局均已整改完成。具体问题整改进展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缺乏系统性”问题。
巡察中武邑县分局未提供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缺乏整体谋划。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7月5日,我分局结合武邑县实际情况制定《武邑县2024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7项重点任务,分别为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深入开展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力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强化城乡污染精细管理,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常态化、精细化管控,精准开展专项执法帮扶。并制定4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细化工作方案,为《武邑县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武邑县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武邑县2024年现代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方案》《武邑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体系建设方案》。
2、关于“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缺乏细化措施任务”问题。
按照武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衡水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武邑县将衡水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措施任务表作为附表,未明确武邑县措施任务表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衡水市的总体行动方案,结合武邑县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具有针对性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整改措施:2024年10月20日,我分局根据衡水市的总体行动方案,结合武邑县实际情况,制定《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定我县秋冬季攻坚目标,并制定《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洁净型煤取暖攻坚行动方案》《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涉气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行动方案》《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烟花爆竹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武邑县2024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执法监督帮扶攻坚行动方案》等8个行动方案,并加强日常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
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谋划缓慢”问题。
2022年,武邑县制定了《清凉店镇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方案》,其中谋划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再生中心、溶剂回收处置中心等工作,截至目前未谋划相关建设项目。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1月,我分局委托河北绿山环保有限公司对清凉店产业集群情况开展论证,经调查研究发现:一是集中喷涂中心需建设在工业园区,目前区域尚无合理选址。二是企业分布比较分散,运输产品至集中喷涂中心的运输成本及时间成本都过高。三是在减排效果方面,建设喷涂中心后污染物质减排较小。四是在建设规模方面,集中喷涂中心的经济效益不明显,容易出现旺季供不应求,淡季时供大于求。综合来看,目前清凉店产业集群资金、安全、环保等条件暂不成熟,暂不具备建设喷涂中心的条件。因活性炭再生中心、溶剂回收处置中心是基于建立集中喷涂中心的前提下,故也不具备建立条件。
4、关于“对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情况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2021年11、12月份市级塔头桥断面联系超标,且超标因子一致,其中11月份塔头桥总氮超标1.59倍,12月份塔头桥总氮超标0.83倍,对市级考核断面超标未能采取及时有效措施。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武邑县河流断面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对县域河流进行切块化管控,切实压实各乡镇政府在水环境质量保护方面的责任,形成断面水质预警预控、协调联动的县乡村三级共治局面,确保考核断面考核达标。2024年度,县域内各考核断面平均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
5、关于“土壤污染防治个别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武邑县2023年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三(一)4要求:加强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以及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6月底前编制完成监测方案,10月底前完成监测报告,武邑目前已完成采样,尚未完成监测报告。二是《武邑县2023年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三(三)6要求: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充分利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信息,建立并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组织开展重点监测,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污染管控要求。年底前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内实施管控的地块比例不低于35%,武邑灯塔防腐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目前尚未开展监测,未实施管控。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2月22日完成灯塔油漆地块检测,土壤地下水均达标;2023年11月28日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报告,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
6、关于“行政处罚不严谨、案卷制作不规范”问题。
调阅武邑县分局行政处罚案卷衡邑环罚〔2022〕24号,该案卷对企业新建喷漆生产线无环评手续进行处罚时,投资额认定不严谨,现查笔录中直接书写投资额为215.72万元,调查询问笔录企业负责人回答投资额为215.72万元,再无其他佐证材料。同时该案卷中仅有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两个直接证据,缺少现场检查时的视频、照片等关键性证据,存在证据不足的法律风险。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5月9日、2024年11月8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与实务专项培训会,武邑县生态环境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会后与市局执法支队沟通学习常见的案卷质量问题,执法大队明确专人严格审核把关,并将发现问题通报给执法人员学习改正;在所有执法人员中开展一次“学法规悟思想促行动提素养”活动,将大气、水、土、固废、行政处罚和环评、排污许可等常用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一遍,尤其是最近2年修订出台的内容作为重点学习对象,对法律条款进行系统性逐条研读,由执法骨干结合工作经验,阐述个人对相关条款的认识和理解;建立执法骨干“一月一讲课”制度,强化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再深入,通过反复学习加深理解应用,结合日常工作深入排查整改企业违法隐患问题;分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同时强化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7、关于“万人进企业活动开展不深不实”问题。
调阅武邑县分局“万人进企业”活动开展台账,台账显示武邑县分局只帮扶6家企业,发现两个表面问题,未对企业进行深层次帮扶指导,未提出有效帮扶措施,落实“万人进企业”活动“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送方案、送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基本要求力度不足,活动开展未达到预期效果。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3月13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组织召开家具制造企业环保管理培训会;2024年6月5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精心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2024年6月25日,武邑县分局联合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24年8月10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组织召开了为企业办实事座谈会。2024年10月17日,组织家具制造企业环境统计工作人员,集中参加了环统年报培训会。武邑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在武邑县医院放射科导管室举行。2024年10月30日,开展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帮扶指导,主动上门服务对县城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与维修门店发放“废铅蓄电池回收明白卡”并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2024年11月2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组织包联干部对网格包联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工作。2024年11月10日,到衡水宏祥桥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就环保绩效评级工作开展现场帮扶指导。2024年11月26日,为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对河北佰特橡胶科技(河钢路厂区)、特高传动技术(河北)、河北帅牌金属制品、河北万亿交通设施(新车间)四家企业的环保绩效评级进行现场审核。11月29日下午,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经查阅2021-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材料,均无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材料。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分局制定并印发了《中共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要点》和学习计划清单。2024年度全年共组织12次集中学习。学习前均研究制定了学习方案和集中交流研讨方案。各党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办公室进行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未经分局分党组研究审议;2021-2023年对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未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分局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4年度全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4年6月28日,分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2024年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系列清单》,并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12月25日,分局再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通过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做出安排部署。
10、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
2020年党支部手册中民主评议、谈心谈话记录缺少日期,无第四季度支部党员大会记录;2021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支部党员大会只有3月1日、6月8日、8月10日共3次记录,均无党员签名;2022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11月16日与6月8日两次支部党员大会记录顺序颠倒,疑为后补;党费收缴登记表未记录,党费收据粘贴不全,只粘贴了第四季度党费收据。2023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组织生活会(2月20日)无党员签名。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分局安排专人到县直工委进行学习,对其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按照《武邑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手册》,完善了党支部书记登记表和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记录支部党员大会11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小组会议14次,组织生活会3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交纳党费收据每季度1次,共计4次,票据粘贴齐全。
11、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2023年2月30日进行民主评议时,武邑县分局党支部正式党员数为36名,预备党员数为2名,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等次为:优秀14人,合格24人。不符合“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相关规定。民主评议党员记录中无参会人员签名,无评议过程,无评议等次人员花名册,测评票评定等次均一致,疑为后补。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1月29日,分局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人员39人,优秀名次为11人。评议党员记录中参会人员签名,评议过程,评议等次人员花名册、测评票评定等次均详实齐全,在党支部手册上做好详细记录。
12、关于“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经查阅武邑县分局会议纪要,2021年、2023年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1年未听取党建工作汇报。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分局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列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同部署。2024年1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2023年度党建开展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2024年度党建工作,做好分局相关会议纪要工作。2024年7月15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印发了《中共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分党组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13、关于“主题教育工作归档不规范、资料不全”问题。
主题教育相关资料未按照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等类别进行归档,理论学习无学习计划,无主题教育专题会议纪要。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分局对2023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按照工作方案,专题学习会议纪要,学习计划、内容,心得体会4部分分类做好文件归档工作。分局制定了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2024年4月15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4月28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内容,心得体会3部分做好文件归档。
14、关于“干部队伍作风不实”问题。
2023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对武邑县家具制造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2家家具制造企业均存在车间密闭不严、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环境管理较差,涉VOCs废气和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反映出武邑县分局相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相关人员受到通报批评。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开展涉VOC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共计检查333家,发现问题112个,均已建立台账;对全县家具生产,橡胶等涉气企业开展培训2次;对执法干部开展业务。培训1次,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5、关于“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缺失”问题。
经查阅相关资料,武邑县分局未制定相关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人员管理缺乏规范性。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分局已对照市局内部运转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请销假、电子考勤管理、值班管理等人事管理制度,并通过了2024年3月25日的局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以上规章制度的实施,切实提高了分局所有人员遵规守制的意识,增强了凝聚力,加强了规范管理。
16、关于“对干部职工的业务支持培训不全面,培训效果有待提高”问题。
对分局干部职工、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人员、网格员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效果不佳,导致检查只是停留在表面,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影响了环境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4月11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典型案例解析培训会、2024年4月25日开展河北省数智环保服务系统培训会、2024年10月16日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造假执法检查要点培训会、2024年10月24日开展新污染物及OBD环境检查执法要点培训会。武邑县生态环境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会议上全体执法骨干对考核工作进行研究,着力解决当前执法队伍思想不统一、积极性不高、工作方法老旧的问题。对照主要短板弱项进行原因分析,认真细化考核细则,将工作任务分配到各执法中队,明确责任人,进行挂账式推进,确保执法工作重点和思路与省、市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彻底解决发现问题质量、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和案件办理质量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四)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7、关于“合同履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进度;二是武邑县环境保护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未列明执行时间。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实行日期为2024年1月份。对合同的签订进行系统审批。
18、关于“固定资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折旧不规范情况。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将2023年度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的资产补记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系统计提折旧数据计入账务系统,固定资产系统及账务系统数据一致。
19、关于“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多数制度未列明执行时间;三是利息收入未做预算会计处理。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我单位内控制度进行严格梳理,打印成册,列明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份。我局利息按照约定上缴国库,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记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22903;电子邮箱:wyxhb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