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枣强县康城小区省控空气站点更换
监测设备的公示
我市省控空气站—枣强县康城小区站点PM2.5监测设备经多次维修,设备状态仍不稳定、仪器灵敏度下降,不能如实反映该县环境空气状况,拟更换全新PM2.5监测设备。按《河北省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临时停用、更换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衡水市嘉利中心大厦711房间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2165952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