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周惠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鼓励企业自身回收利用
目前我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废酸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均已基本建立废酸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部分医药行业对自身产废量较大的活性炭也建立了再生利用处置设施。为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利用水平,生态环境部门推动建成了1家废油再生利用单位和3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单位(含京津冀首家刚性填埋处置场所),涵盖了全部危险废物类别的处置能力,和主要可利用危险废物的利用再生能力,已基本满足全域主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需求。
工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创建评定工作,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我市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宝力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河北格雷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创建和评定对我市工业企业在提升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方面起到标杆和引领作用,促进了全市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
二、区域集中化处理和企业间循环利用
对化工企业间危险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的建议,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指出:“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在利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此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有相应部署,但是在实际管理中发现,企业在生产中利用其它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危险废物成分较为复杂且不稳定,作为原材料使用其中包含杂质过多,有可能对产品品质造成不良影响。如有企业产生的可以将危险废物作为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进行利用的成熟工艺,且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可由企业聘请专家进行专业论证后,提出危险废物利用豁免申请,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核准后,可以进行危险废物进行定点利用。
工信局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版)>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对符合上述行业企业的申报工作。
三、由政府部门主导编制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的相关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部对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均有相应管理要求和指南文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选址、技术、人员、管理、应急准备、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转移联单、暂存场所、贮存容器、处置设施、污染防治等各环节均有细致要求。对于企业内部运行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细微问题,应在企业实际运行中予以解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工作中会对企业提供帮扶指导。
工信局积极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为加快引导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我市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等行业开展申报工作,提升企业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水平。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7日
领导签发: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慧 0318-2226908
抄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