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衡水市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董英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借力乡村振兴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4月底,全市已累计完成163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2年新增完成11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剩余3364个村庄完成生活污水管控,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衡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20年、2021年分别列入衡水市20项民生实事、20项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重点工作,常态化分析研究,推进落实。先后出台《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市上下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在责任落实上,将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内容,压实县、乡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指导各县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为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班子成员带队包县督导,专业人员深入一线精准帮扶。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为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我市先后邀请上海久保田、河北先河正合等多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单位来我市介绍先进治理技术,并邀请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和专家来衡,为各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培训。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方式复杂、收集困难的实际,我市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施策、原位消纳、综合利用”的原则,推动实现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集尽集。充分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污处理共同研究规划,协同推进实施,分类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户或联户处理等模式,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武邑县“农村厕污处理一体化模式”、枣强县“户收集、村转运、乡处理模式”和故城县“厕污并治、黑灰兼治、分散收集、集中治理、综合利用模式”等。始终把示范带动、实践创新贯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过程,在工作推进中,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融合群众智慧,创新模式,培树典型,不断优化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例如,冀州区创新探索户内“灰水收集系统”试点工程,配建户内“小型人工湿地”,实现灰水资源化利用。高新区东桃园村农村生活污水离网式处理示范工程,创新采用“泥膜共生氨氧化生物处理技术”工艺,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三)健全机制,确保成效
我市着眼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探索、主动担当,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护体系。在运行维护上,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采用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运维。其中,故城县着力构建监督考核体系,采用定期检查监测、村民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运维机构进行监督和考评,不断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服务,保障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阜城县探索设计“厕所革命智能化管控云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对中转站、运输车辆、处理中心和操作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粪污报抽、收集和清运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将农村生活污水管控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教育村民提高环保意识,改变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的陋习,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营造浓厚的“治理水污染,靓化我家园”的舆论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将运行情况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考核。同时,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督促整改,严惩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边坑塘或水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提高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覆盖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
您对以上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7日
领导签发: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慧 0318-2226908
抄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