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公众互动 >> 提案办理

对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01 作者:admin 访问量:1392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65建议的答复

 

闻朝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市重点项目在环保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空气质量任务艰巨,完成难度大

今年1月份多轮重污染过程对我市所在的河北南部区域影响明显,我市PM2.5月均浓度达到83微克/立方米,同比反弹36.1%;共出现8天中度污染以上天气,较2021年同期(3天)增加了5天。2月份、3月份我市PM2.5同比下降14.0%20.0%4月份同比持平(34微克/立方米),并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未能追回1月份的巨大差距,导致目前我市仍处于同比反弹状态,环保压力大,完成任务难度大。

二、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良好

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期间,全面动员部署,细致制定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落细赛前管控、攻坚措施,及时编制完成管控清单和白名单,逐企业细化管控措施要求,实施清单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目标和任务。

三、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相关工作

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正面清单,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领域保障和服务工作。一是完善会商机制,规范筛选条件。二是及时动态更新,加快审核进度。三是强化督导帮扶,落实差异化管控。四是按照省级正面清单筛选要求,推进市级建设项目保障正面清单相关工作。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527            

 

领导签: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慧 0318-2226908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