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衡水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执法队伍管理
(1)梳理各种清单,规范执法事项。完善《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不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2)制定了《衡水市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了党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制定了《衡水市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文件,形成了既有制度明确要求,又有事中强化监管,实现了对环境执法人员全方位约束、监督的有效机制。(4)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群众关注的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不断加大现场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和密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环境类案件的司法裁判
(1)在办理污染环境类案件时向被告人、被告单位释明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可以在刑期和罚金上从轻处罚,提高了被告人、被告单位修复生态环境、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积极性,取得良好效果。(2)对于未进行修复生态环境的被告人、被告单位,则用足用好罚金刑,上交国库,并专款专用;对于产生的违法所得,也一律收缴,且该违法所得的计算不扣除生产成本。(3)对于此此类犯罪的被告人,在判项中一般对被告人宣告禁止令,这样不仅提高了违法成本,而且对被告人此后再次实施此类犯罪行为,从从业源头上进行了禁止。
三、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自2015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长出了“牙齿”,逐步形成了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还新增了对执法相对人及直接责任人共同处罚的双罚制,信用评分制。近年来我省新出台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在上位法的基础上提高了处罚的下限。这些措施都从立法层面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四、培养企业和社会环境意识
(1)起草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切实提升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为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提供法律保障。(2)编制全市25个重点行业守法指南,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环境法律知识。同时,在全市组织开展“环境法律巡回讲座”,聘请环境法律专家授课,切实帮助企业提高环境治理水平,降低环境风险。(3)以案释法,以案为鉴。配合不同时期的各种专项行动,筛选环保典型案例,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定期公布,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4)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对企业进行精准帮扶,面对面听取企业在防治污染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执法、严明司法、广泛普法,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增强治理能力建设,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衡水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出贡献。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25日
领导签发: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路通 0318-2226908
抄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抄送: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