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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5-15 作者:admin 访问量:319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对政协衡水市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董延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餐饮油烟污染等工作的建议非常好,对加强我市餐饮业污染治理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我市商业设施已初具规模,但整体层次偏低现有的商业设施多数比较简陋,功能单一,配套不全,小、散、乱状况依然明显。《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已于2016831日通过省政府批复。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餐饮业用地属于商业用地,规划确定商业用地85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11%,人均商业用地7.11平方米。商业中心按照市级、片区级两级进行配置。规划市级商业中心2处,即主城区组团商业服务中心和滨湖新区组团南部商业服务中心。

规划片区级商业中心8处,分别为主城区组团西部片区昌明大街两侧,南部片区南环路两侧,滏东片区人民路南、滏阳河东侧,铁北片区商务中心周边;工业新区组团冀衡路两侧;滨湖新区组团北部片区横一路南侧,中部片区刘氏路北侧,南部片区龙潭一路南侧。

居住级商业中心:遵循布局均衡、功能分工合理、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完善居住区级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按3-5万人一处设置,结合居住用地均衡布置。位于市、区级商业中心周边的居住片区,采取设施共享的原则,无需单独配套建设。

为有效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衡水市环保局分别在2013年、2015年连续两年开展了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行动。特别是在2015年,衡水市政府投入400多万元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对衡水市区近1600多家餐饮油烟进行了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各县市区也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了管控和治理,有效地减少了油烟污染,提高了餐饮业户环保意识。

201751日前,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的管理权在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各有不同,有的在城管部门、有的在环保部门、有的在食药监部门等等,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在51日的实施,该项工作已明确由城管部门统一负责,目前我局正在与城市管理部门沟通,尽快移交相关执法监管事宜,在移交之前,我局将持续密切关注和严厉监管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相信统一监管后,餐饮业的油烟污染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515

                              

 

    发: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钟艳霞   2123900

        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