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刘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衡水市畜牧养殖业快速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大量的畜禽养殖就必然伴随着大量畜禽粪便,废弃物处理不当,除了直接对环境带来的视觉、嗅觉污染,还会对当地的土壤、水源带来污染”、“大量养殖厂运营过程中并不正常开启环保处理设施,养殖场无法达到环保排放要求,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涉及我局相关工作,现就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1、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前,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要全部完成,目前,市环保局、市农牧局正在收集各县市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情况,将于近期出台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17-2019年粪污治理计划,到2019年完成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污治理工作。
2、我局将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畜禽养殖场存在违法排污情况,依法从严处理。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18日
领 导 签 发: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钟艳霞 2123900
抄 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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