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发布日期:2023-08-20 作者:宣教中心 访问量:7222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
序号批次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第二十四批故城县D2LD202308120565故城县坊庄乡中心医院东有个纺纱厂,无环评手续,生产时机器噪声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故城县坊庄乡中心医院东纺纱厂实为故城县房庄鑫宇纺织品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该建设项目属于环评手续豁免项目。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复合圆笼除尘器)正常运行,车间内有噪声,现场对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车间内噪音最高77.4db,厂界周围噪音最高54.3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该企业生产时间为早晨7时至夜间23时。通过走访周边住户居民,居民反映平时未受到该企业生产噪声影响。针对核查发现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故城县房庄鑫宇纺织品厂加强企业管理,调整生产时间,加强车间密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第二十四批故城县D2LD202308120566故城县工业路名仕庭小区3号楼前的大坑内,有发臭的雨水和生活污水,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不属实群众反映问题位于名仕庭小区,该小区正在建设中,群众反映的大坑为未回填的基坑。经核查,该处大坑内积水为近期降雨积水,现场无异味,没有杂质,并未造成水污染问题,基坑旁存在少量垃圾。针对核查发现问题,故城安排该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清理,并进行苫盖,确保环境整洁有序,下一步按照施工方案,对积水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