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3-08-07 作者:宣教中心 访问量:2612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截至8月6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17批441件,其中131件被定为重点关注案件。交办问题涉及:桃城区84件、深州市51件、景县40件、武邑县38件、故城县35件、枣强县34件、阜城县31件、高新区27件、冀州区25件、安平县21件、饶阳县17件、武强县15件、滨湖新区9件、市直部门14件。交办问题按照环境类别:反映大气环境类190件、水环境类91件、固废类63件、噪声类57件、土壤类14件、生态环境类5件、辐射类1件、其他类20件。

按照省督察组规定的时序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前11批274件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反馈工作。目前,前11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查证属实77件、部分属实170件、不属实27件;经查证属实(包括部分属实)案件中,已完成整改219件、正在整改28件;相关案件中已要求责令整改40家次,立案处罚8家次,罚款金额共148050元;已共对3件5人次进行追责问责。

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
序号批次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第十一批桃城区D2LD202307300261桃城区赵圈镇天然城小区北侧有一养猪场臭味难闻,下雨时粪便冲到马路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负责人郑某某,现存栏约10头,为规模以下养殖户,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登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猪场建有一12立方化粪池,猪舍至化粪池粪沟全部封闭管理;养殖场将少许猪粪用于院内自种菜畦,确有一定异味。经调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粪便冲到马路上的情况。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桃城区要求该养殖场负责人对猪舍每天进行打扫清理,对菜畦及时翻土覆盖,避免异味扰民。同时桃城区将该处列入重点巡查区域,杜绝违法行为出现。
2第十一批景县D2LD202307300262景县景州镇杨庄村废品收购站,废品乱堆乱放,影响村民出行。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点位为景县纸老头再生资源(废品)回收中心,位于景县景州镇杨庄村西北角,负责人为郭某某。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收购站收购废旧纸(箱)、废铁等各种废品,院内废品放置不够规范。院外至公路边有一处空地约320平方米,存放有4根钢铁型材和一个铁盒,确存在乱堆乱放问题,但不影响出行。针对核查发现问题,景县要求有关部门督促当事人将院内废品按分类规范存放,院外不得存放废品。目前废品已全部挪至院内并分类规范存放,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第十一批深州市D2LD202307300263深州市唐奉镇七弓张村北多家养殖场,异味扰民。属实经现场核查,深州市唐奉镇七弓张村村北共计养殖场16户,其中养鸡场15户,养猪场1户,均为规模以下养殖户。现场检查时发现,个别养殖场排污池未安装顶棚或加盖,造成异味散逸,对附近居民确有影响。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深州市对相关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指导,并要求养殖户立即采取措施减轻异味影响。截至目前,该区域养殖场均已硬化地面,排污池安装顶棚或加盖,最大限度上减少异味污染,该举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
4第十一批故城县D2LD202307300264故城县青罕镇第什村南陈某某刹车片厂,车间内粉尘影响周边住户。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陈某某从事刹车片销售,不生产刹车片。群众反映位置为陈某某存放、销售刹车片的库房,现场检查时该库房内未发现生产设备及生产迹象,库房内存放有部分刹车片成品。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近期连续降雨,加之库房门前道路泥泞,车辆进出导致库房内地面集尘严重,存在扬尘管理问题。故城县督促陈某某强化物料堆放管理,减少进出车辆频次,及时清扫库房地面积尘,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现该户已对库房地面进行清扫,并加强库房门窗密闭,整改已完成。
5第十一批阜城县D2LD202307300265阜城县崔庙镇陈集村纸品包装厂,生产时噪声扰民。属实经现场核查,被举报企业为阜城县星博贸易店,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车间内有3台剪断机、5台吸塑机(其中3台运行、2台停用),阜城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出1类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限值。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依法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针对核查发现问题,阜城县政府责成崔庙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该企业立即停产,限期15日内清除原材料、产品、生产设备。同时,责成崔庙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该企业重点监控,严防擅自复工复产。
6第十一批桃城区D2LD202307300266桃城区自强街新华路北小苗小吃店,油烟扰民。属实经现场核查,该饭店主营炒菜,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饭店排烟管道由后厨延伸至该饭店招牌后侧,烟囱口朝向地面,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饭店油烟净化器清洗不及时,清洗台账记录不规范,确实存在油烟扰民问题。根据检查情况,桃城区要求该饭店一是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避免油烟异味扰民,二是按照要求建立清洗台账,每月定期清洗,拍摄清洗照片留存。目前,该饭店已更换净化器滤芯,并对烟道及周边油渍进行了清洗。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7第十一批故城县D2LD202307300267故城县青罕镇第什村陈某芳、孙某刚、刘某志、唐某海、刘某华、孙某军刹车片作坊,无环评手续,气味难闻。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被举报的刘某志刹车片作坊实际为故城县鑫瑞摩擦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用盘式、鼓式制动器衬片及蹄片总成、刹车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现场发现生产设备磨床2台、压机6台、静电喷涂生产线1套、抛丸机2台、涂胶线1条,已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无明显异味;举报的陈某芳、刘某华刹车片作坊,主要从事刹车蹄后期加工生产及刹车片销售经营活动,在其2人库房内发现抛丸机和少量刹车片成品,该加工工艺虽然属于环评豁免项目,但两加工户存在未主动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问题;举报的唐某海、孙某刚、孙某军刹车片作坊,主要从事刹车片销售,不参与产品生产,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故城县青罕镇工作人员立即督促陈某芳加工户、刘某华加工户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并要求故城县鑫瑞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刘某志)加强日常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8第十一批深州市D2LD202307300268深州市唐奉镇赵八庄村周围多家工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具体厂名、环境污染行为反映人未提供说明)。部分属实经调查,深州市唐奉镇赵八庄村周围共有企业40家,其中,电镀企业3家,涂塑企业8家,塑料制品6家,塑粉生产企业5家,丝网加工18家。以上40家企业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并申领排污许可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调阅相关企业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放的污染物各项数据均达标。但是,在对相关企业排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门窗密闭不严问题,造成少量挥发性废气无组织排放,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深州市责成唐奉镇政府会同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深州市分局对相关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二次密闭措施,避免废气外逸,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9第十一批深州市D2LD202307310269深州市东安庄乡镇政府西500米路南,通顺物流公司租用张赛电气焊院内场地,非法堆放化工原料,硫酸硝酸等,大约100吨。属实经调查核实,被举报地点位于东安庄乡政府西500米处、307国道南侧,西安庄一村村北,现由通顺物流公司租用作为临时停车场。群众反映的“堆存化工原料”问题已于2022年10月15日被检查发现,已委托三方机构对堆存废料进行司法鉴定,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郑某某已分别于2023年4月和2023年7月逮捕归案,目前两人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案件正在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中。针对本次信访举报案件现场检查时,通顺物流公司临时停车场院内南侧堆存的大量蓝色、白色桶(体积均约250L)已被硬质围挡隔离,相关料桶已被防雨布及遮阳网覆盖,现场未发现泄露遗撒问题,周边未闻到相关废料异味。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深州市已责成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侦办力度,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依规惩处到位。同时,在案件侦办完成前,由属地东安庄乡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与频次,采取妥善措施,防止废料泄露,该举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
10第十一批深州市D2LD202307310270深州市唐奉镇西蒲瞳村,村委会将鸡粪拉到孟某某院内,用布苫盖,院外用收割机挡住,未彻底解决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点位为深州市梓茵家庭农场,位于深州市唐奉镇西蒲疃村村北500米,深安路桥水泥路600米处路南,该家庭农场内存放的有机肥(发酵后的羊粪)系外地购买所得,在农场内储存,用于自家大棚作物、大田作物种植,已用苫布苫盖;现场未发现将鸡粪倾倒在该院的情况。院内确有收割机停放,机械为农场所有,属于农闲期临时停放,不涉及故意遮挡问题。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深州市已责成唐奉镇政府会同生态环境分局及农业农村局联合行动,指导该农场按规定堆存有机肥,在使用前做到苫盖到位。目前,该农场堆放的有机肥已全部苫盖,该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
11第十一批深州市D2LD202307310271深州市兵曹乡婆娑营村养鸡舍距离周边住户十几米,气味难闻,饮用水管道距离化粪池不足两米,执法人员来之后未彻底解决问题,希望将鸡舍搬离。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为贺某某养鸡厂,养殖蛋鸡4000只,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该养殖场已建设50平方米粪便储存设施并做有防渗防溢处理,并按照农业农村局指导要求加装顶棚,现场存在异味但不明显。饮用水管道距离储粪池五米,且饮用水管道为2021年引进长江水工程时改造,管道材料为PVC管,未发现渗漏情况。目前无相关禁养政策,无法要求其搬离。根据现场情况,深州市并要求该养殖户定期对粪污储存设施进行检查修整,确保其正常充分地发挥蓄污功能,最大限度上减少异味污染。
12第十一批桃城区D2LX202307310272桃城区邓庄乡大成村村民常某某在该村十字街修建化粪池,异味扰民。不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实为玻璃钢制生活废水收集装置,为村民常某某为防止自家生活污水乱排,自费购买的防渗玻璃钢罐。该玻璃钢罐埋在地下,顶部已做密封处理,每年由河北晟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罐内污水进行回收处理。该玻璃钢罐为保持内部气压稳定设置有透气口,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巡查人员在该透气口周边进行巡视,未发觉异味。巡查人员随机询问过路群众,均表示未发觉异味。桃城区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检查巡查力度,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13第十一批桃城区D2LX202307310273桃城区邓庄乡大成村村民刘某亮、刘某在该村开超市(未提供超市名称),私自搭建冷库,压缩机噪声扰民。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商店冷库已经过消防、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实地监督核查,不存在私自搭建现象;其外部压缩机仅在冷库内温度高于零下18度时才开始工作,每小时段内约运行5至7分钟便可长时间保证库内温度稳定,不存在长期运转产生噪音现象;为有效消减运行期间产生的声音,该商户还在压缩机下方增设防震胶垫等隔音设备。现场核查人员随机询问了该商店周边住户,均未反映有噪音扰民情况。桃城区要求刘某亮、刘某定期对该冷藏保鲜库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制冷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产生噪音扰民现象。
14第十一批桃城区D2LX202307310274桃城区中心北大街22号楼4单元202、203住户在屋内加工电机,使用电锯等工具,噪声扰民。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对该单元202、203住户的每个房间进行检查,未发现使用电锯、电钻、电气焊等工具的迹象,并走访了该单元其他6户住户,均称未发现生产加工机械和其他商业行为,也未听见有生产、加工等生产噪音。桃城区区将加大对居民楼内生产加工情况的巡查力度,保障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