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3-08-03 作者:宣教中心 访问量:3406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截至8月2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13批318件,其中102件被定为重点关注案件。交办问题涉及:桃城区62件、深州市37件、武邑县28件、枣强县25件、故城县24件、高新区23件、景县23件、安平县17件、阜城县17件、冀州区17件、饶阳县14件、武强县11件、滨湖新区7件、市直部门13件。交办问题按照环境类别:反映大气环境类127件、水环境类74件、固废类51件、噪声类38件、土壤类10件、生态环境类4件、辐射类1件、其他类13件。

按照省督察组规定的时序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前7批207件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反馈工作。目前,前7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查证属实60件、部分属实126件、不属实21件;经查证属实(包括部分属实)案件中,已完成整改165件、正在整改21件;相关案件中已要求责令整改37家次,立案处罚5家次,罚款金额共81050元;已共对2件4人次进行追责问责。

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
序号批次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第七批滨湖新区D2LD202307250163滨湖新区衡水实验中学,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扔到老盐河,河水受污染,臭气熏天。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在群众反映位置河岸发现确有部分枯枝树叶和少量生活垃圾,经调查河水无异味,水质未受影响。一是立即清理到位。滨湖新区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清理,共动用铲车1台、钩机2台、拖拉机3辆,出动人员10余人,清理各类垃圾约50立方米。目前已清理完毕。二是强化批评教育。竖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3个,对衡水实验中学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禁止在河道范围内乱扔垃圾。三是开展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周边河道沿岸,重点是学校附近区域进行排查,未发现问题。
2第七批桃城区D2LD2023072601831.桃城区人民西路衡水电厂往西500米路北有个搅拌站;2.冀州区管道李镇原棉麻站院内搅拌站。两搅拌站为同一老板杨林,原材料有多种化学添加剂,蓝桶上有危险标注,生产时有难闻的硫酸味,没有环评手续。部分属实1.针对群众反映“电厂西搅拌站”,经现场核查,该地址原为衡水能联建材有限公司,因企业内部经济纠纷及家庭矛盾等原因于2022年5月停产,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两个车间全部空置,无生产设备,厂区已由石衡高速建设项目方租赁,用于暂存水泥、护坡砖等,现场未发现化学添加剂、硫酸等原料。
2.针对群众反映“官道李镇搅拌站”,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为衡水旭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衡水衡兴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4月22日,在原衡水市环保局通过审批;于2011年7月29日,通过“三同时”验收。2021年6月衡水旭泽有限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取得经营权,排污许可证属于登记管理,于2021年7月8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平台登记,于2022年4月6日,变更排污许可证登记相关内容。现场核查时,该企业生产所用主要原料为水泥、石子、黄沙、粉煤灰、水;添加剂为工业次磷酸钠、硫氰酸钠、维生素C、2400(麦芽糊精)、葡萄糖酸钠、乙二醇,均配有检验报告。蓝色桶用于储存乙二醇,桶身无危险标志,未发现硫酸味。
一是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二是积极主动对厂区裸露地面采取苫盖等措施,防止装卸物料时造成扬尘污染;三是加强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依法处理。
3第七批故城县D2LD202307260184故城县里老乡林塘村东有一养牛场,把污水排放到林地,树木死了19棵左右,要求合理赔偿。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林地位于衡水市景县留智庙镇小洋东村西,树林面积约7亩,与小洋东村村民彭某承包的200亩林地相邻,现场发现树叶枯萎树苗19颗,系2023年7月10日小洋东村村民彭某,利用河北波波牧业处置后沼液还田作业时,跑水造成树林被淹导致。故城县要求彭某与树林所有者积极沟通,协商赔偿善后事宜。目前彭某已将7亩林地承包,翻耕后进行牧草种植,并对林地所有者进行经济补偿。
4第七批桃城区D2LD202307260185桃城区中华大街中华公园有市民使用音响设备并弹琴唱歌,噪声扰民。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园内下午3点至5点,部分群众进行弹琴唱歌活动,另一个广场舞团体晚7点至9点进行活动,活动期间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桃城区对跳广场舞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宣讲法律法规,要求音响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并告知在13点至15点和22点至次日8点两个时间段不得影响附近群众休息。同时,民警在附近区域开展日常巡逻,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
5第七批故城县D2LD202307260186故城县故城镇大第八村有一养殖场,占地80亩,养殖污水乱排,养殖异味较大。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为故城县故城晨飞养殖场,该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等手续齐全,采用干清粪工艺,无养殖废水外排,干清粪集中收集后用于农家肥。牛舍附近有轻微异味。故城县要求该养殖场经营者,定期喷洒生物抑臭剂,及时清理牛舍和养殖粪便。
6第七批饶阳县D2LD202307260187饶阳县国宾一号院小区后面一养鸡场,异味扰民。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养鸡场建于2006年,相关手续齐全,该养鸡场南北两栋鸡舍两端设有出粪口,各配有密闭清粪车1台。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便堆积情况,因夏季气温较高,养殖户使用排风扇给鸡舍通风降温时有气味产生。针对核查情况,饶阳县指导养殖户科学饲料配比,减少粪污气味;督促养殖户对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维持好场区日常环境卫生。下一步,饶阳镇将积极帮助养殖户寻找合适场地,对养鸡场进行整体搬迁,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7第七批桃城区D2LD202307260188桃城区邓庄乡艾陀村西有个喷漆厂,喷漆异味、噪音扰民。部分属实经排查,被举报企业为桃城区华昌金属制品厂,该企业厂房内未发现喷漆设备及喷漆产品,现场无喷漆痕迹及喷漆异味;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情况,该企业于建厂时对厂房顶部进行了隔音处理,但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门窗密闭不严和空调外机产生噪音问题。针对核查发现问题,桃城区要求该企业负责人立即对空调外机加装隔音设施,同时要求企业将生产时间调整为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3点至6点,生产时关闭门窗,避免产生噪音扰民。
8第七批桃城区D2LD202307260189桃城区河沿镇陆家庄村北英某某养羊场,养殖异味影响居民正产生活。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距离周边居民家最近约20米,现存栏100头羊,为规模以下养殖户,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登记。现场检查该羊场无外排口,院内较整洁,且在养殖棚悬挂有防蝇网,日常产生的粪便、废物能够做到日产日清。现场检查时发现养殖场内有少许异味情况,通过走访询问调查,未发现有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现象。桃城区要求养殖场负责人进行规范管理,场内产生的垃圾、粪便等废物日产日清,同时对养殖棚开放部分进行封闭处理,杜绝出现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行为。
9第七批武邑县D2LD202307260190武邑县审坡镇西老庄村衡水巴迈隆木业厂,雨水流入东侧养鱼塘,导致鱼塘内鱼全部死掉。不属实经现场勘察,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该企业与群众反映鱼塘距离约1500米,该鱼塘为天然坑塘,存水主要为降雨积水。7月21日我县出现强降雨过程,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东侧围墙外至鱼塘位置路边沟内存有积水,其中围墙外积水主要来自厂区积存雨水,中间路段均为耕地,积水为农田排涝形成。2023年7月28日武邑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东侧围墙外积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各项检测结果均达标。经28日、29日现场查看该鱼塘,均未发现死鱼漂浮问题。武邑县要求该公司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运行污染治理设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10第七批高新区D2LD202307260191高新区和平西路怡水花园一期16号楼底商,幸福园饺子馆油烟异味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该商铺正常营业,油烟净化器烟筒口约3米高,排口朝下。现场执法人员对油烟引风机以及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实地测试,均属于正常工作状态。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商铺厨房排油管道以及隔油栅有部分油渍,现场能闻到少许异味。针对幸福园饺子馆油烟异味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高新区责令该商铺立即对厨房排油管道以及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并要求餐饮单位三天清洗一次并建好清洗台账,现已完成整改。
11第七批安平县D2LD202307260192安平县东皇城乡东皇城村崔某某家附近有多家丝网厂,生产时噪音扰民,无环评手续。部分属实经现场排查,崔某某家附近共有3家企业,分别为:安平县友琦丝网厂、安平县江罗金属加工厂、安平县扣群金属制品厂。经核实,上述3家企业均未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且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企业生产时确有噪声扰民情况。针对核查情况,安平县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第六条,对3家企业下达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抓紧时间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监测。同时要求三家企业注意作业时间、加强门窗密闭,避免噪声扰民。
12第七批故城县D2LD202307260193故城县辛庄乡牛卧庄村正大养猪场和养鸡场,养殖异味特别大,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两家养殖场均为规模以上企业,环保手续及治污设施齐全。现场检查时两厂厂界周边均有轻微异味。针对核查的问题,故城县要求该上述两家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暂存池的废水及时进行消纳处理,对整个养殖区进行除臭作业,降低恶臭排放,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到人。现两家公司已对养殖区域喷洒了消毒液、除臭剂,并按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整改已完成。
13第七批武邑县D2LD202307260194武邑县清凉店镇孟州村开发区至李石店衡德路段扩修,破坏了排水设施,污水淹没信访人存放的小麦。部分属实经过现场核实,衡德路段施工方在道路剖面施工中,不慎将排水管(该管道常年无水仅用于雨季雨水排流)破坏未及时修补,2023年7月21日上午,武邑县出现强降雨过程,因凤金粮庄地势较低,雨水回灌至凤金粮庄存粮场内,导致存粮场内部分小麦被雨水浸泡,引起该粮庄与施工单位的经济纠纷。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武邑县即要求施工单位对损坏的排水管道进行维修,该排水管道已于7月22日维修完毕,现可以正常排水。7月28日,在武邑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下,凤金粮庄与施工单位已达成和解。
14第七批故城县D2LD202307260195故城县建国镇石佛村李某某养猪户,养殖规模约20头,污水直接排到附近坑里,投诉人希望养殖户搬离。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位于建国镇石佛村南,现存栏母猪3头,仔猪54头,养殖户东侧西侧为住户,南侧为空地,北侧为住宅。养殖户北侧为坑塘,经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坑塘行为;南侧有蓄粪池1处,苫盖不完全;蓄粪池西侧空地有部分粪便露天存放,下雨时造成粪水积存,因养殖户粪便管理不规范,造成异味扰民。养殖户已按照故城县要求进行整改,蓄粪池做好苫盖密封,防止臭味外溢;将露天存放的粪便使用吸粪车抽走用于还田;同时加强猪圈内清洁清扫及消毒频次,蓄粪池内的粪便及时清理,将异味将至最低。因暂无相关文件要求规模下养殖户强制搬离生活区,养殖户承诺按规定做好粪污处置,减少异味,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住户的影响。故城县将加强对该养殖户的监管工作。
15第七批深州市D2LD202307260196深州市大冯营乡贾家庄村东养羊场,粪便异味扰民。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为深州市贾家庄鑫灿养殖场,该养殖场共有5个养殖棚,面积共计约2325平方米,现养殖育肥羊470只,养殖棚搭建有彩钢结构棚顶,地基为夯实灰土结构,棚区粪污采用定期清理模式,棚区外无粪污堆积,现场有粪污异味。针对核查情况,深州市对深州市贾家庄鑫灿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指导,要求该养殖户立即将棚区内粪污清理干净;采取日产日清模式,减少粪污存量;定期用新土+白灰对棚区进行消除异味,定期对场区喷洒农药灭杀蚊蝇。
16第七批故城县D2LD202307260197故城县西半屯镇盐厂村西要建一个大型养牛场,距离民房100米左右,信访人认为选址不合理。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西半屯镇盐厂村为壮大村集体经济,计划引进万头牧场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占用地块位置距离北向最近的村庄(湖心寺村)2公里,距离南向最近的村庄(盐厂村)600米,距离西向最近的村庄(孙庄村)2公里,距离东向最近的村庄(牛辛庄村)1公里,该养殖项目位置距离村庄人口密集区域不少于600米,不在禁养区内。此项目正在洽谈中,尚未施工。针对项目落地及占地情况,盐厂村已于先期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会,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党员及村民代表一致同意。镇村干部已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在施工过程中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务必确保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建设,切实减少群众疑虑。
17第七批安平县D2LD202307260198安平县黄屯乡西徐疃村开发区有几家丝网喷塑厂,异味扰民。部分属实经排查,安平县黄屯乡徐疃村开发区有2家喷塑企业,分别为安平县科发丝网制造有限公司和河北康利达金属网有限公司。安平县科发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处于生产状态,检查发现2-1、3-3车间玻璃破损,车间密闭不严,经查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河北康利达金属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7月24日晚因暴雨大风导致15m高排气筒倒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性刺鼻异味。针对核查情况,要求安平县科发丝网制造有限公司对破碎玻璃进行更换,并加强车间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河北康利达金属网有限公司对倒塌15m高排气筒进行维修。现已整改完成。
18第七批安平县D2LD202307270199安平县光明街信誉楼商厦制冰机和空调制冷机噪声扰民。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安平县信誉楼商厦西部及北部均邻奥林公馆小区,信誉楼楼顶位置有冷却风机(冷却塔),四周装有风屏障;信誉楼西侧外围一冷库外机安装在商场一楼西南角方向,冷库机全年均开机运行,冷库外机在运行的过程中产生少量噪音。信誉楼委托河北久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为进一步降低噪声水平,信誉楼商厦承诺对西南角位置安装的冷库外机周围安装声屏障。
19第七批桃城区D2LD202307270200桃城区中心街腾达家园南侧胡同堆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属实经现场核查,腾达家园南侧胡同确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调查了解该处建筑垃圾一部分为何庄乡宋村村民挖管道埋水管产生,另一部分为附近居民倾倒生活垃圾。同时,该处道路北侧发现一处居民自建侧门台阶,影响道路畅通。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桃城区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宋村村委会在该处放置两个垃圾桶,方便居民倒垃圾,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已拆除自建台阶。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20第七批桃城区D2LD202307270201桃城区赵圈镇滏阳实业第二砖厂违规占用刘军营村509.6亩耕地。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原衡水市滏阳实业第二砖厂始建于1977年,成立于1980年,生产工艺主要用黏土烧制红砖,占地面积509.6亩。其中涉及李家军营村158.6亩、刘家军营村211.4亩、马家军营村139.6亩地。该宗地在1987年,国家第一次土地变更调查时,调绘为建设用地。衡水市滏阳实业总公司于1996年申请进行土地登记,并颁发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为B2(96-26),取得合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衡水市滏阳实业第二砖瓦厂于2015年8月停止实心粘土砖生产,完成实心粘土砖窑体拆除工作。该砖瓦厂土地使用权仍为衡水市滏阳实业第二砖瓦厂,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违规占用耕地。
桃城区对已关停的实心粘土砖瓦窑厂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未发现类似问题。同时,对该项目列入重点巡查区域,坚决杜绝新增违法行为出现。
21第七批高新区D2LD202307270202高新区宝云街与隆兴路西北角小广场早晚跳广场舞,噪音扰民。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发现,每日早6点至8点在此小广场有10余人跳广场舞,白天该小广场为一个小型菜市场,18时左右商贩撤离。晚19时到晚21时在该小广场内有广场舞队伍2组,涉及20余人,基本每日晚间九点离开,与群众反映情况部分相符。高新区执法人员对早晨跳广场人员要求降低音响音量,将开始时间推迟至6时30分;对白天卖菜商贩进行劝解,降低扩音喇叭音量防止噪音扰民;劝导晚间广场舞队伍娱乐健身时,降低音响设备音量、调整音响方向不正对小区。同时安排巡逻人员对该小广场加强监督管理,晚21时进行人员清场。
22第七批高新区D2LD202307270203高新区东环路鹏达土石方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企业已搬迁,院内存放部分碎石物料,无生产设备和生产迹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院西南空场处存放的砂石料料堆未完全苫盖。高新区责令该该场所负责人立即将大型砂石料料堆苫盖完全,并每天至少两次喷水抑制扬尘,现已整改完毕。
23第七批深州市D2LX202307270204深州市榆科镇盘里村村民反映村东育羊养殖场粪便臭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为深州市榆科镇盘里村春来育肥羊场,位于深州市榆科镇盘里村村东,养殖育肥羊310只,共有4个养殖棚区,每个棚区面积100平方米左右,每处棚区搭建彩钢结构棚顶,地基为夯实灰土结构,棚区粪污采用定期清理模式,棚区外无粪污堆积,现场有粪污异味。针对核查情况,深州市对春来育肥羊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指导,要求该养殖户立即将棚区内粪污清理干净;采取日产日清模式,减少粪污存量;定期用新土+白灰对棚区进行消除异味,定期对场区喷洒农药灭杀蚊蝇。
24第七批故城县D2LX202307270205故城县三朗乡林苑小区,生活污水沉淀后通过小区西侧的排水口排入吴兆沟河内。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小区西侧吴北沟有一处排水口,和小区物业经理沟通,该排水口为小区雨水管道,并非污水排水口。该小区建有污水沉淀池,小区定期调吸粪车来抽沉淀池内的污水,污水不外排。由于近期雨水较大、较急,造成小区内部分生活用水外溢。故城县已通知小区物业经理,加大小区环境整治力度,对沉淀池定期检查,定期调动吸粪车抽沉淀池内的污水,做好污水处理,防止污水外排、外渗,做好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治。
25第七批冀州区D2LX202307270206冀州区码头李镇南大庄村村民反映邵村段滏阳河盗挖河道土方,与清淤工程背道而驰,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经实地查看,现场种植有玉米等作物,土地平整,河道及耕地无取土迹象。冀州区将持续强化“河长制”巡河管理,严格监督乡村两级河长制履职尽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26第七批武邑县D2LX202307270207武邑县创业大厦院内,河北省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异型紧固件分公司,污水处置设备不正常使用,污水收集池未做防渗处理,已形成渗坑,污染环境。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通过现场核查调阅企业环评相关资料,该厂冷镦后的半成品先通过甩油机甩油后放入六角滚筒进行脱油清洗,清洗后的废液流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该厂设置有1座小型污水处理站,调取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该企业污水处理运行台账齐全,在污水收集池周边存有少量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污水收集池及污水收集池周边有防渗防腐措施。通过对车间内和厂界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渗坑。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武邑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厂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加强污水收集池和周边地面的防渗和防腐处理,避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