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洪超就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郝庙村北吕国栋镀锌厂异味刺鼻,噪声扰民”群众举报案件整改情况,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检查处理工作。何洪超一行深入古城镇郝庙村相关企业实地查看。何洪超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面对群众举报,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严格按照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将镀锌生产车间采取全密闭措施。二是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经有关部门或者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三是要举一反三,今后将加大对该类企业的检查力度,立行立改,尽最大努力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