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
我队于2016年5月9日接到《衡水市环保局信访件督办卡》【2016(007)号】后,按照领导批示,对冀州佳禾化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信访人举报冀州佳禾化肥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大量烟雾和散发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二、基本情况
冀州佳禾化肥有限公司位于冀州市徐庄乡徐庄村村东,该企业的周围南面是徐庄村供水站,东面是废弃厂房,北面是徐庄中学操场,西面的南半部分相邻是朝阳制帽厂、北半部分相邻徐庄中学;企业的主要生产车间、氯化氢吸附处理设施与徐庄中学的宿舍楼距离较近。该企业前身是冀州市钾肥厂,在1998年建厂,1998年经衡水市环保局审批;2002年在原有1万吨钾肥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 2003年11月通过了衡水市环保局验收;2010年冀州钾肥厂将现有生产厂区及设施全部租给衡水福润农资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此地块及设备租给冀州佳禾化肥有限公司,从事钾肥生产,法人代表:王强。2011年5月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价专章》;2015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2016年3月编制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主要产品及产量:设计能力年产硫酸钾2万吨、盐酸2.4万吨。设计原辅材料及用量:年用硫酸11200吨、氯化钾17000吨。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炉2座、煤气发生炉1台、粉碎机2台。生产工艺:氯化钾、硫酸→硫酸钾→冷却→调理→粉碎→成品。同时HCL→洗涤塔→降膜吸收器→水喷淋吸收→碱吸收。污染防治措施:氯化氢采用冷却洗涤+降膜吸收+五级水喷淋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尾气经20米高排气筒排空;煤气发生炉采用湿式除尘器处理16米高排气筒排空,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
三、查处情况
在2016年5月9日我局和冀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徐庄乡网格化责任人王晶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经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于2016年5月6日接到冀州市环保局《关于冀州佳禾化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的决定》后,立即采取了停产措施,由于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和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全部停下来需要一个过程,企业负责人表示在5月11日能全部停产到位。我局执法人员与冀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提出了以下要求:
1、完善原材料包装袋存放“三防”措施。
2、严格按照后评价报告的要求落实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的整改,同时规范雨水排放口。
3、加强车间及罐区的维修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氯化氢吸附罐区地面污渍及时清除,硫酸、盐酸灌装时在室内进行封闭操作。
4、你公司使用的煤气发生炉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设备,立即对该煤气发生炉进行更换。
5、建议你公司在氯化氢尾气排放口增上水汽分离装置,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6、以上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未经冀州市环保局监测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
四、反馈情况
信访人是通过“阳光理政”进行的信访举报,没有留下信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我执法人员无法向信访人进行反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与冀州市环保局及时沟通,监督该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改要求,未经监测验收不得开工生产。
检 查 人:王会兴 肖斌 赵静 贾海英
联 系电话:2310594
网格负责人:王晶
联 系电话:876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