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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5 作者:固管中心 访问量:5292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处置费用高、收集转运困难、管理风险高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紧急通知》(冀土领办〔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新申请的河北聪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评审,现已达到收集经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相关情况在我局网站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5日-3月11日

人:赵明茹

联系电话:2220949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