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处置费用高、收集转运困难、管理风险高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紧急通知》(冀土领办〔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新申请的衡水丰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评审,现已达到收集经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相关情况在我局网站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
联 系 人:赵明茹
联系电话:2220949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