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小微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
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处置费用高、收集转运困难、管理风险高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紧急通知》(冀土领办〔2020〕2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衡水精臻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验收,满足收集试点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
联 系 人:赵明茹
联系电话:2220949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