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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强化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冀环固体〔2021〕36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衡水雅辉蓄电池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验收,满足收集试点条件,现予以公示。
联 系 人:陈兴发
联系电话:2220949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0日
收集试点期限至:2022年12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