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土十条”和省“土五十条”,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我局按照原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启用了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目前,全市共确定污染地块3个。
其中2家已经开展了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工作,污染地块均已完成治理与修复并上传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景衡化工和冀衡化工原厂址);1家开展了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后(衡水百祥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原衡水新冀热电有限公司)),按照专家意见:本场地内风险评估关注的污染物氯仿、苯并(a)芘及二苯并(a,b)蒽监测浓度超过筛选值,但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均为可接受,故无需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