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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衡水湖水质超标问题约谈滨湖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9-10-01 作者:水科 访问量:4606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9年9月30日,衡水市人民政府就衡水湖水质超标问题,对滨湖新区管委会进行约谈。衡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宋鸿杰主持会议,副市长王世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何立涛通报了衡水湖大湖心加密监测、自动监测站、国家采测分离水质超标情况。滨湖新区管委会主任袁博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王世昆对保障衡水湖水质达标提出个具体要求。他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水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全市上下一盘棋,持续推进衡水湖治理工作,主动担负起治理责任,把当前的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综合问题实质长短结合治理水质。国考断面大湖心是衡水的形象,是衡水水环境质量的体现,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马上采取措施,遏制水质恶化的问题,改善水质。

一是强化技术指导。由市生态环境局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聘请国内最先进的技术团队,开展全面的污染源解析,分析衡水湖周边环境、空间因素对水质的影响,找出具体原因,提出具体措施。滨湖新区要划拨专门资金予以保证,采取像大气防治一样的会商制、研判制、应急处理等办法,从生态环境方面重点把控,长短结合改善水质。

二是采取最严的措施保证大湖心三类水质。按照现行国考标准的体系指标来对标,逐项进行分析,用见效最快的方法,综合采取措施。

三是严格执法。坚决排除人为造成大湖心水质变化的因素;结合“十四五”规划谋划远期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衡水湖周边水质自净能力。

四是加强和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争取支持和指导,领会省部意图,对标做好水质改善工作。各级环科院对水质的治理有成熟的办法,要争取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持,齐心协力改善衡水湖的水质。

五是水利部门要积极谋划衡水湖的引水,确定线路、方案,做好资金预算,确保衡水湖水量。

滨湖新区管委会主任袁博表示,按照约谈要求加快推进衡水湖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水质监管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衡水湖水质尽快实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