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达落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全省第一季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5月14日下午,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会。
会议传达了全省第一季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二季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持续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水生态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究新文件、新任务,全力做好重点河湖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按照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总原则,落实“一个断面,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本任务台账、一个督查保障方案”“六个一”工作机制,强化精细化保障措施,推动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站在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落实问题整改要求;依程序启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撤销。按政策要求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做好项目包装和咨询,提高项目入库率;加快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杜绝大范围变更项目内容问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按照“十四五”要求做好国考重要水功能区达标保障工作。加强黑臭水体监督监测,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逐一明确功能定位,杜绝反弹,防止新增。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向深处发展,建立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规范体系,做好合法排污口监测监管,确保达标排放。重视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工作,对2020年园区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类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执法部门强化园区和涉水企业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污水治理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加强县级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级监管预警体系项目建设,提高水质超标预警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调度会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市水领办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压细县市区政府责任,统筹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争取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