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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及引水沿线专项整治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9-11-13 作者:水科 访问量:3986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落实王景武书记对衡水湖调研的要求,做好衡水湖引水沿线渠道管控,切实降低外来水污染衡水湖、破坏水生态的风险,市水领办于11月8日、9日对卫千渠、冀码渠、滏东排河等引水渠道进行了现场检查。11月12日,市水领办联合市河长办组织召开衡水湖及引水沿线专项整治工作会。

会议由市水领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刘建军同志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有关同志,枣强县、冀州区、滨湖新区主管水利工作的副县(区)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水利局负责同志、主管副职、业务科长,相关乡镇长等出席会议。e81f29f8bd946cb99f1bc2f376faff7(1).jpg

会议通报了市水领办对衡水湖引水沿线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引水期间沿线点位水质监测情况,9月份衡水湖生态补偿金考核情况以及省大督查第九督导组问题反馈情况。

市水利局、河长办要求相关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通报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彻底清理河道垃圾、封堵非法排水口,同时对河道“清四乱”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四乱”问题清理到位,不留死角;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河道巡视管控,及时发现、处理各类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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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领办副主任刘建军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景武书记对衡水湖调研要求的重要体现。二要有大局意识。衡水湖是我市重要的城市名片,保障衡水湖水质事关人民福祉,沿线环境问题会对衡水湖水质产生直接影响,相关县区要将工作提高到保护衡水湖、守护人民福祉的高度,切实减少对衡水湖的污染。三要全面整改。各县区要正视发现的问题,端正态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全面整治到位,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纳污坑塘治理全部工作到位。引水沿线涉及的乡镇,要掌握污染源和隐患源详尽底数,加快补齐生态短板。相关生态环境分局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核实排水性质,该立案的坚决立案,严肃追究违法人员责任,确保违法行为警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