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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召开重点河湖水质整治达标方案 调度会

发布日期:2019-08-12 作者:水科 访问量:4257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河湖水质整治达标方案,确保国、省考断面达标,2019年8月7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重点河湖水质整治达标方案调度会。

会议由市长吴晓华主持,副市长王世坤,谢志强、宋鸿杰、董洪斌,桃城区政府、冀州区政府、武邑县政府、武强县政府、阜城县政府、饶阳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滨湖新区管委会及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河北建投衡水水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何立涛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及我市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做好考核断面水质保障工作提出建议。市长吴晓华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逐一分析了衡水湖、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滹沱河、清凉江、江江河等重点河湖水质现状及目标要求、水质超标原因,对下一步做好水质保障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副市长王世坤强调,当前我市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着两个严峻形势,一是大气环境质量面临严峻形势。2018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取得较好成绩,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在大气环境治理上劲头有所松懈,面临的减排压力依然很大。二是水环境质量面临严峻形势。今年以来,省在统筹部署和资金扣缴上逐步加大水环境质量考核力度,但部分县区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采取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我市整体态势不容乐观。各县区一定要鼓足干劲,采取超常措施,统筹近年来水生态治理方面的工作,找准问题症结,运用科技处理技术,确保考核断面达标。

市长吴晓华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部门做好配合,细化河湖水质整治达标方案,保障河湖水质限期达标,扭转我市被动局面。一是思想上再重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水环境质量在衡水市绿色、高效发展中的意义重大,不可替代。各县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持续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定信心,努力实现重点河流在达标的前提下,力争达到Ⅳ类水质,衡水湖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的目标,保障水环境质量在我市境内真正得到改善。二是全面摸清污染源。全面掌握对河湖水质产生影响的污染来源,有针对性的采取治理措施。各县区要摸清河湖周边城镇、农村中的生产、生活垃圾,河湖底泥对水质的影响程度及需要清理的数量,为制定达标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提供依据。三是细化达标方案。按照引、截、控、清、修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水质达标方案,方案要切合实际、可操作,要明确水质目标、污染现状及来源、需清理污染源的定量分析、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四是保障限期达标。各县区要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保障考核断面短期内达标见效,避免被省继续通报、扣缴资金甚至追责问责。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生态自我净化修复能力,打造宜人的特色景观,加强管理,避免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六是严格考核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衡水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惩罚问责办法(试行)》和新调整的生态补偿金扣缴办法加强对县区考核,以严厉的考核排名、资金扣减、追责问责倒逼各县区主动进行水环境治理、改善断面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