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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2)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2)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6月3日-6月7日,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 0318-2220276
邮箱:hssjdc@163.com
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2)整改“四个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