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
“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8月26日)
现就衡水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全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专项办具体指挥下,我局始终把清理整改“回头看”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保障,精心组织、夯实责任、传导压力,有力推进了各项治霾措施有效落实。截至目前,治霾专项“回头看”已对2017年报送的3201件问题进行了自查核查,推进整改到位3195件,整改完成率99.8%。新发现问题136件,整改完成136件。查处案件25个,涉及41人,其中对32名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给予党纪处分的21名,行政处分的3名,其他处分8名),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谈话提醒2名、诫勉谈话3名、党内警告4名),查处问题涉及金额24万元。
从“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情况看,治霾专项领域已基本形成了主动查找问题,认真整改问题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保障了治霾措施的落实,促进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中我市被生态环境部考核为优秀。今年1-7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97,同比下降24.8%,下降率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PM2.5浓度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2%,下降率排名全省第三。达标天数109天,同比增加31天,增加天数居全省第一。
二、经验作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牵头作用。成立了以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常务副组长,发改、工信、财政、住建、交通、农牧、商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落实治霾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专职负责“回头看”工作。做好统筹协调,牵头制定印发了《衡水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5月28日召开了动员培训会议,传达了5月24日省环保厅召开的清单填报和数据统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对牵头的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省《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落实,做到应改尽改。建立审核把关机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在数据审核把关上严格做到清单、数据相互印证,内容不缺不漏,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微信工作群,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专职工作人员进群交流,做到日常工作无遗漏、传达及时、协调便捷。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大起底”工作方案》,将秋冬季大气专项督察发现问题494件、省级环境执法检查涉气类问题658件,全部发往各县市区进行核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聚焦重点问题,推进任务落实。扬尘管控方面,2017年,在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专项清理工作中,共清理扬尘综合整治不到位问题1449件,占总问题的45.3%,追责109人,问责16人。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以来,对1449件问题进行了复查核查,清理扬尘综合整治不到位问题81件,对23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扬尘整治不到位问题明显下降。制定印发了《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料堆料场、渣土运输等进行精细化管理,全部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组织开展了扬尘问题专项督查,成立了两个专项检查组,发现问题99个,全部整改完毕。工业源特别是散乱污管控方面,在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专项清理工作中,2017年共清理问题459件(占总问题的14%),追责25人,问责6人。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以来,对459件问题进行了复查核查,清理不到位问题35件,对5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2017年排查出5018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其中关停取缔2679家,整改提升2310家,搬迁改造29家。2018年,市环保局主动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实行动态管控,目前,新排查取缔类企业263家,完成258家;提升改造类239家,完成124家;整合搬迁类企业6家,全部完成。散煤管控方面,对2016年全市已淘汰的2055台10蒸吨/小时及下燃煤锅炉和2017年淘汰的29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清理问题141件,复核查实141件。涉及的18台锅炉主要为兰炭锅炉,目前已完成淘汰10台,剩余8台主要涉及故城7台兰炭集中供暖锅炉、深州嘉信公司1台备用锅炉,全部明确了具体淘汰时间和替代方式。2017年完成“双代”10.04万户,今年召开了清洁取暖专题工作会议,对结转的15.9万户气代煤、1.2万户电代煤和新增10万户气代煤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大散煤销售网点整治力度,今年5月份实现了散煤经营网点全部清零,共取缔经营网点875户。
三是扎实开展督导评估,及时评价总结。按照《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对照评分标准,评定得分情况。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叉互查,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帮助查找问题不足,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全市整体工作提升。
三、亮点工作
着眼落实治霾措施不力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剖析制约落实治霾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在群众举报上,3月份组织人员到北京市环保局举报中心学习先进管理制度,7月份成立了我市环境举报中心,建立了举报受理转办制度。在督查考核上,制定了我市首部环境保护地方性实体规章《衡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审核。将全省首个《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目前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环保监督上,招录了260名环境义务监督员,发挥对污染行为的群众监督作用。7月15日全市128个乡镇环保所挂牌成立,设备、车辆、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建成了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制定了《衡水市秸秆禁烧工作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配齐配强网格人员,全面实现禁烧管控。在约谈问责上,实施《衡水市县市区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衡水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问责办法(试行)》两个办法,按照两个《办法》要求, 7月25日、8月10日提请世昆副市长对深州市、故城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8月13日,提请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平县政府进行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有力促进了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四、下一步打算
尽管治霾不力整改“回头看”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距离管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协同配合机制仍需强化;二是一些领域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三是督查执法力度仍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回头看”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巩固督导评估成果。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严防问题反弹。深入总结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巩固提升既得成果。
二是精准制定管控措施。集中抓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源深度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领域整治,细化完成我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推进治理纵深开展。
三是全面做好活动总结。对照9月份阶段性任务目标,及时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开展好活动总结,釆取走访、座谈、问卷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群众满意度低的,责令“补课”,确保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