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转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严肃查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或规模扩大开发建设活动的函>的通知》的通知
桃城区、冀州区环保分局:
为深入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环保部对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2017年上半年人类活动动态遥感监测,现将省环保厅《关于转发<关于严肃查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或规模扩大开发建设活动的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认真研读,贯彻落实。
各区要认真填写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核查处理情况表,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核查处理情况表、核实及查处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环保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严肃查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或规模扩大开发建设活动的函》的通知
联 系 人:马丽霞 张婧
联系电话:2190537 2109037(传真)
邮 箱:hshzxjc@126.com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