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年4月,我市印发了《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为持续做好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对《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该办法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发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邮箱。
联系电话:2166373 邮箱hshbjfgk@126.com
附件: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6日
关于印发《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