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高度重视。3月22日收到省厅办转发生态环境部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研究落实。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加大对核与辐射安全的宣贯力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分局将核安全文化宣贯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中,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二、精心组织安排。辐射科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开展核辐射安全宣贯工作,紧紧围绕主题,积极开展宣贯工作,同时也在4.15当天在微信公众号里进行了专题宣传,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册、法律文本、宣传袋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核安全观和维护核安全的重要意义,核辐射知识、核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公众消除核辐射安全隐患等知识,宣传《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核与辐射知识,提升群众国家安全和核安全文化水平。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2300余册、宣传页1800余张。
三、部门协调配合。局辐射科会同宣教中心,在市政府广场现场指导宣贯讲解工作,记录每个宣传讲解细节,捕捉镜头,对民众核安全知识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讲解了什么是核辐射,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宣传了辐射的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引导公众科学认识辐射,消除群众对辐射的恐慌心理,增强了民众对于辐射安全的了解。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安全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知识有了全面深入地了解,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核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