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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滨湖新区分局

发布日期:2019-06-03 作者:滨湖分局 访问量:14492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滨湖新区分局

关于开立零余额账户的公告

已有基本存款账户现需要设立零余额账户,经研究决定,对各银行服务项目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录用,欢迎各家银行前来报名参加竞选,报名日期为201964  6月11日并定于2019年6月12日下午2:00公开评分,满分10分制,择优录用。

地点:滨湖新区生态分局(自强街120号)二楼会议室

要求如下:

  1. 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金融许可证》并年检合格的银行及地方金融机构;(1分)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法事件;(1分)

  3. 营业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分)

  4. 提供的服务项目;(5分)

  5. 其他事项。(2分)

    联系人:张晓璐  宋晓宁  电话2222712

    邮箱:bhhb2222712@163.com

     

                       衡水市生态环境滨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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