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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联合会商,预计2023年1月6日起,受西北强冷空气影响,近地面西北风增大,湿度降低,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自北向南逐步清除,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定于2023年1月6日12时解除本次(2022年12月2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