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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商,预计2023年1月14日起,受东北冷空气影响,近地面风力逐渐增大,湿度逐步降低,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自北向南逐步清除。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定于2023年1月14日12时解除本次(2023年1月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